永州:强化日常监督 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作为党组书记,你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干净干事……”3月28日上午,永州市江永县委书记周立夫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本》的要求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潘旺全进行廉政谈话,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据了解,永州市建立市委常委会议定期“议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各级党委(党组)实行目标化管理。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提出“纪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的思路,编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本》给“四大家”市级领导和各县区领导干部。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在开展例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约谈时,全面客观准确地记录谈话情况,确保执纪审查工作规范运行。
“我们设计《廉政谈话记录本》,把监督体现在日常,让各级领导干部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做就准。”永州市纪委常委杨复权介绍。《廉政谈话记录本》以文字、图形、表格等形式,包含六大版块,依次为廉政谈话相关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摘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图解、廉政谈话方式及流程图、廉政谈话参考范文、廉政谈话登记表与汇总表以及廉政谈话记录。为确保廉政谈话纪实留痕、有据可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本》每年12月20日前要交所在地方、单位纪委(纪检组)保存,作为年终检查考核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依据。
《廉政谈话记录本》下发后得到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认可,推进了《工作规则》的落实。据统计,2017年一季度,永州市纪委共排查移送问题线索428件,谈话函询123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已成为永州市监督执纪的常态。(永州市纪委宣传部 陈卓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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