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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6个巡察组进驻12个被巡察单位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4-11 08:0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对接受巡察不配合、开展工作不积极、巡察监督不严格、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对巡察监督中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的,都要严格追究责任。”4月7日,常德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强调巡察工作要始终做到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通过巡察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至此,常德市6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12个被巡察单位。

  动员会上明确了巡察工作重点,要始终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聚焦在“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在问责条例“六种情形”,聚焦在“三个重点”,即:重点人,就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就是“四资一项目”,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就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干部人事等方面的权力腐败问题。

  另外,常德市委对本轮巡察还做了一系列“自选动作”。派出的6个巡察组以“一托二”的方式分别对2个单位同时开展巡察,在全市各级媒体上公布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职务姓名、联系方式;巡察纵深覆盖到了乡镇一级,巡察信息除了在媒体上广为发布,还公示公告到了村、社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新格局;在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之间设置“安全距离”,巡察组在集中巡察期间的食宿、用车由财政统一保障,不与被巡察单位发生经济往来,确保巡察公正;集中开展巡察人员的培训会和被巡察单位的动员会,提高业务能力、发动群众监督、严格巡察纪律,确保阳光巡察。

  常德市委还要求,要把巡察成果运用摆在突出位置,向市委汇报问题和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要一针见血、明确具体;对巡察出的违纪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对巡察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要移交组织部门开展督查,匡正用人风气。(常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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