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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卫计委纪检组:出台重大专项活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4-14 08:39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日前,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制定出台《综合监督单位重大专项活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红十字会机关和所有直属单位全面实施。
    该办法将该组所综合监督的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所有重大专项活动纳入了监督检查范围,突出“三重一大”事项,规定了纪检组参与党组会议、委务会议、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和监督检查干部选拔、基本建设和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重大业务活动的方式,明确了重大专项活动开展必须事前按规定格式报备,由纪检组组织监督检查。《办法》强调“谁监督谁负责”原则,监督情况需要填写统一的记录表,发现存在廉洁风险问题及时提醒,出具监察意见,对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对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按程序报纪检组长和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后可责令暂停活动实施。(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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