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郴州:对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 剑指“为官不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4-14 08: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4月10日,郴州市纪委召开部署会,正式启动2017年度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今年的监督评议活动以“为官不为”问题为监督检查重点,被评为不满意等级的岗位主要负责人将被免职。
    据了解,今年是实施《郴州市监督评议市直单位重要岗位四年行动计划》的第三年。评议对象包括:文件所列的60个重要岗位;2016年被评为基本满意的2个岗位,市文体广新局文化市场与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被直接列为2017年现场评议对象;另外,经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市直单位、中省驻郴单位、市属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意见集中的岗位,以及市委巡察组巡察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岗位,将列为2017年现场评议对象。
    监督评议以“为官不为”问题为监督检查重点,主要评议内容包括执行能力、服务质量、依法办事、廉洁自律。按照“问题导向、重点评议、责任倒查”的总体思路,分日常监督评议和现场评议两个阶段进行。整个评议工作自即日起,到11月结束。其中,在现场评议阶段,按程序确定每个评议组中的3个岗位为2017年重要岗位集中评议对象。
    在评议过程中,将对评议对象评分定级,采取百分制和倒扣分制评分办法。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按满意岗位、基本满意岗位、不满意岗位三个等次进行定级。被评为基本满意及不满意岗位的,次年继续参加评议,直到评为满意为止。
    在监督评议活动中,出现以下两者中任何一个问题都直接确定为不满意岗位:评议岗位主要负责人在评议活动期间,因责任追究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或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在评议中出现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等违反规定行为并经查实的。(郴州市纪委 陈庆林)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