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出台十项措施 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

为切实严格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衡阳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明确,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 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执行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正确选人用人、严格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八个方面情况。检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进行通报。
《十项措施》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注重发挥“贤内助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党员干部的“生活圈”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聚焦党员干部“生活圈”,由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明察暗访,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为扎牢制度笼子,《十项措施》还建立健全了八项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上门家访制度;健全干部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实行领导干 部干预和插手重大事项留痕备案制度;试行部分市直机关单位正科实职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提醒谈话和函询制度;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和业绩档案制 度;完善公开述廉评廉制度;实行公开评议制度。
为确保《十项措施》落地生根,方案还明确了各项措施牵头和配合单位,并要求各牵头单位根据《十项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总结,并定期汇报开展情况。(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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