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十四条禁令”促廉洁过“两节”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4-28 08:1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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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株洲市纪委发出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五一、端午节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并列出了“十四条禁令”,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十四条禁令”即为: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二是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三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五是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六是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七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八是严禁外出不报告;九是严禁在任何场合对党和国家形象进行攻击或诋毁;十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涉赌涉毒活动;十一是严禁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财物;十二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三是严禁酗酒;十四是严禁参与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和社会公德的各种活动。
“两节”期间,市纪委将组织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暗访督查,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陋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的,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株洲市纪委 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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