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四)

编者按:5月12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结束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和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把自我监督严在平常、融入日常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会议召开后,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迅速组织全组同志对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并要求全组同志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的相关要求,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组干部队伍。
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负责人指出,“十不准”是纪检工作中的重要负面清单,是纪检干部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心有敬畏,时时对照“十不准”的相关要求扪心自省、常学常新,认真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与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要以贯彻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细则》、《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十严禁”》等近期出台的内部管理条例为契机,扎好纪律和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好纪检组的人和事。“打铁还需自身硬,探头照人更照己”,要从坚持政治定力、保持监督力度、坚持制度执行、确保工作实效等方向,持续发挥好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尖兵”和“探头”作用。要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自我监督严在平常、融入日常,推动内部监督管理真正严起来、硬起来。(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
驻省人社厅纪检组:一条一条学深悟透“十不准”
5月15日上午,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召开组务会,传达学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逐字逐句学习《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十不准”要求,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刘志信要求,纪检组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一条一条学深悟透“十不准”,特别是新进纪检组的同志更要抓紧学习领会。一是不准私存信访举报线索;二是不准私存调查材料,每个案件的相关资料都要按要求进行归档;三是不准泄露办案秘密,所有关于案情的信息都不得泄露,如有违反,则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理;四是不准以案谋私。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正在研究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
驻省高院纪检组: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十不准”规定
5月14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精神。会上,全体同志原原本本学习了省纪委制定的《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传达学习了有关通报和讲话精神。
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谭颂方表示,纪检组全体同志都要引以为诫,要自觉遵守“十不准”规定。“十不准”规定即是“紧箍咒”,更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行动指南”,要入脑、入心,严格遵守,出不得半点问题。对违反了“十不准”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不论是谁都不姑息,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省法院纪检组的全体同志特别是负责同志一定要模范带头,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恪守纪律底线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十不准”。全体同志要互相提醒、互相监督。(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湘阴:三大举措推动“十不准”落地生根
日前,湘阴县纪委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传达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从三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推动省纪委监督执纪“十不准”规定落地生根。
一是组织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一方面由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带头讲好一堂廉政党课,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纪检系统典型案件开展好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二是把执纪权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管好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程序,规范执纪行为。三是以贯彻省、市纪委执纪监督“十不准”要求为底线,按照《湘阴县纪检监察干部“五坚持五严禁”行为规范》规定进一步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完善自我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跑风露气的,坚决清理门户。定期开展信访举报和审查案卷检查,发现不担当、不负责的一律调整岗位,不忠诚、不干净的一律严肃查处。(湘阴县纪委)
永顺:“三个到位”严防“灯下黑”
5月12日上午,永顺县纪委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收看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随后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认真研究落实措施,提出“三个到位”,严防“灯下黑”。
宣传到位,将“十不准”迅速下发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利用微信、手机短信、网站、电视、电台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县纪委监察局把“十不准”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湘西自治州纪检监察自我监督办法》编成口袋工具书,人手一本,动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以致用、以知促行。自查到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工作,委局班子成员和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不仅带头查找自身在廉洁自律、责任担当、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同时组织分管科室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认真查找,刀刃向内,强化内控机制,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自我约束,确保干净执纪,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表率。督查到位,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实行责任倒查,严防“灯下黑。(永顺县纪委)
岳麓区:从制度层面加强纪检干部监管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岳麓区纪委以传达会议精神为契机,以贯彻《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为主线,从严加强自身建设,明确执纪工作要求,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打造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岳麓区纪委坚持从严管、创新管、规范管,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坚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对全区60余名区直单位纪检组长和街道(镇)纪委书记、副书记2016年度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进行收集、审核,动态化加强纪检干部监督。制作《岳麓区纪委(监察局)办案回访表》,将办案工作人员态度是否和气、语言是否文明、行为是否廉洁、是否依法依规等情况纳入回访内容,使对纪检干部的监督成为执纪审查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岳麓区纪委)
平江:拧紧监督螺栓 8名纪检干部被问责
2016年以来,平江县纪委查处和问责纪检监察干部8人,今年1至4月立案追责1名乡镇纪委书记、3名监察室主任。
今年以来,平江县一方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净化纪检队伍,另一方面加紧制度建设,将纪委的权力关进笼子。该县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办法》《信访初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防监督执纪权力“脱轨”。同时,制定《平江县纪检监察干部“六项规矩”“八个一律”规定》,用立规明纪扎实开展权力“自洁”,严防“灯下黑”。此外,县纪委还针对少数机关干部擅自外出授课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制定出台《委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外出授课规定》,从细处着手抓实队伍作风。(平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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