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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划红线设雷区 明确22条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情形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6-21 08: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    搞“数字脱贫”“被脱贫”,问责!“四类人员”核查清理不彻底,问责!走形式、走过场,问责……绝不姑息迁就,轻者约谈、重者免职!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全市党员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张家界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
    该《办法》结合张家界脱贫攻坚实际,从组织领导、政策措施执行、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划定了22条应予问责的情形,从严从细建立问责体系,对于脱贫攻坚中的失职、失责等行为不留死角和盲区。在问责方式上,根据情节严重、损害后果、影响程度等情况,既要问责单位更要严问个人。在单位问责方面,分责令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三个层面;在个人问责方面,从书面检查、约谈、诫勉谈话到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再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层层升温加压,问责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工作人员受到问责,同时要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问责程序上,实行问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具体承办。
    该《办法》出台前,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先后派出4个脱贫攻坚巡察组,对全市各区县及市直相关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巡察,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目前,巡察发现的九大类突出问题线索已经统计汇总到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同时,就省委脱贫攻坚督查组对张家界市脱贫攻坚督查反馈的问题线索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交办。下一步,针对这些问题线索,全市将严格按照该《办法》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向脱贫攻坚的失职失责现象亮剑,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张家界市纪委 张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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