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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对违反防汛抗灾纪律的11名党员干部严肃追责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7-04 08: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责成珠山镇党委政府对伐家村村支书蒋銮姣、驻村干部眭新凤进行立案调查,拟给予蒋銮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拟给予眭新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由区纪委对联村领导(镇政协联工委主任)祝敬东给予诫勉谈话。由区作风办对珠山镇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夏水波(党委书记)、唐丁荣(镇长)给予诫勉谈话,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夏水波、唐丁荣向区委 、区政府写出深刻检讨。”7月2日,永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零陵区珠山镇深塘塘基垮塌情况的通报。
    截至目前,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违反防汛抗灾工作纪律的1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该市东安县大庙口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郭鸿军,新圩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胡连能没有落实24小时巡查值守制度,没有及时赶回参加防汛值班,郭鸿军、胡连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该市零陵区水利局、区河道
采砂办巡查工作不实不细、监管工作存在严重漏洞,导致零陵区河道采砂一标段采砂船脱锚漂流至宋家洲大坝妨碍河道泄洪,造成安全隐患。零陵区纪委、区作风办责成零陵区水利局对直接责任人何福军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零陵区水利局副局长、区河道采砂办分管领导杨天中进行诫勉谈话,对零陵区水利局局长欧学钊、河道采砂办主任彭定军通报批评。
    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相关单位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抗洪抢险救灾各项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发生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救灾物资资金监管不严,侵占、私分、截留、挪用等有关问题的的违纪行为快查快处。该市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问责,绝不姑息。(陈卓韬 蒋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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