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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涉矿专项整治清退违规资金2.74亿元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11-03 08:4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自8月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活动专项整治以来,郴州市自查自纠阶段清退成效明显,全市参与涉矿等六项经营的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共有1975名,据最新统计,已清退资金27373.2万元。
    8月,郴州市印发《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拉开了专项整治的序幕。整治工作开始后,为确保操作精准,郴州市根据相关政策,结合郴州实际,编印问题答复49个,并下发《精准把握政策要求、有序推进涉矿专项整治》和“五个精准、十个一律”涉矿专项整治操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范围、清退转让的对象等内容。据统计,全市参与清理单位 2978 个,全市参与清理的国家公职人员120065名,清理工作实现全覆盖。
    在开展专项整治中,郴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发挥重要作用,各派驻纪检组主动对各派驻单位进行督查,调度各监督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
    同时郴州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和通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26起,已立案查处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理7名,其中包括一名处级干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名。另外,郴州市纪委通报了7起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典型案例,其中涉矿经营和涉水电开发各一起,嘉禾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德笑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以亲属名义入股参与涉矿经营问题,以及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原正处级干部何先德未按要求如实报告并及时转让电站股份问题被通报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郴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组织自查自纠“回头看”, 并开展涉矿专项整治督查,加强涉矿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调度,对参与涉矿等六项经营未按要求清理清退的进行从严查处。(郴州市纪委宣传部 陈学奇 陈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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