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洪江市委书记向守清:“我是如何当好‘施工队长’的”

“我是如何当好‘施工队长’的”
——访洪江市委书记向守清
12月11日,全省第一个监委——洪江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标志着我省监察体制改革成功破局。
从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到正式挂牌运行,洪江市监委的产生仅仅用时20天。机构新、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洪江市这项改革为何能高效运转、顺利推进?12月12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洪江市委书记向守清。
“洪江市的监察体制改革在全省先行一步,是上下同心、砥砺奋进的结果。作为市委书记,我认为首先要当好‘施工队长’。”向守清接受采访时快人快语,干脆果断。
向守清介绍,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首责、主责,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当好“施工队长”。因此,作为市委书记,当这个“施工队长”,责无旁贷,毫不含糊。他认为,在重大改革发展问题上,一把手必须亲自抓、亲自管,层层传导压力,将举措细化、实化、具体化,才能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施工队长’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四个意识’,紧跟节奏,下好先手棋。”向守清谈到,中央发出改革动员令后,湖南省委迅疾行动,开启了改革的“湖南进行时”。紧接着,怀化市于11月21日召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次日,洪江市即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
“施工队长”要起到何种作用,才有利于推进改革?向守清打了一个比喻:“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作为工作小组组长、‘施工队长’,相当于火车的车头,引擎能不能迅速启动、高效运转,直接决定火车的运行速度。”因此,工作小组刚一成立,在“施工队长”这个引擎带动下,立即高效运转起来,市委密集调度,6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传达省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先行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厘清改革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精准对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蓝图”施工,确保不跑偏、不走样。
“作为‘施工队长’,必须首先‘分好工’,责任明确到人,并且层层压实。”向守清介绍,监察体制改革“施工图”制定了,必须抓好“作业面”,才能落地生根,转化为生动实践。为此,向守清又3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4次主持召开专题会,审议通过了《洪江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单位责任分工》,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把时间精确到每个节点,把任务细化到每个环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向守清认为,作为“施工队长”,既要当好施工员,又要当好指挥员,必须站在改革第一线靠前指挥。什么事情最需要办,就亲自去抓什么事情;什么问题最难办,就带头去解决什么问题。坚持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兑现。他介绍,改革之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市行政中心办公,只有15间办公室。新的监察委成立,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干部职工又增加了,15间办公室显然不够用。为解决新办公楼问题,12月5日,向守清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再次进行专题研究,将市房产局办公大楼调配给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并足额保障工作经费。这就确保了12月11日市纪委、市监委搬迁进新办公楼合署办公,挂牌运行。
向守清谈到,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施工队长”,必须统揽全局,牢牢把握好先转隶、人划转、再挂牌等关键环节。但不能包打包唱,大包大揽。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首责、主责,各级纪委要在党委领导下,担负起组织实施的专责,做好机构、人员和职能划转工作。因此,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要让市纪委书记很好地担负起专责。这样,才能有主有次,主次分明;有轻有重,拿捏得当。党委和纪委既各司其职,又紧密协作,实现无缝对接,取得最大“公约数”,形成最大合力。最终形成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促进监察委员会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推进。(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万检新 向富利 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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