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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十条禁令”再向“四风”问题下猛药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03-08 08: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规定:严禁繁文杂会。不准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不准层层重复开会;不准未经批准开大会、开长会;不准照抄照搬照转,行文内容东拼西凑;不准以开会发文作为考核工作落实的重要指标。

  严禁走秀调研。不准无目标导向、无问题清单到基层调研;不准事先踩点设定线路;不准提前安排汇报口径;不准培育“接待演员”;不准层层陪同,迎来送往。

  严禁政令不畅。不准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准表态多调门高而行动少落实差;不准满足在“轮流圈阅”、落实在“层层转发”、停留在“纸上安排”。

  严禁阳奉阴违。不准表面标榜看齐,背后妄议中央;不准表面五湖四海,背后拉帮结派;不准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不准把准备做的说成已经做的,把布置的说成落实的;不准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拖延。

  严禁推诿卸责。不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满足于“知道了、转发了、安排了”;不准“只求不出事,宁肯不做事”,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不准把责任上推,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集体决策;不准将责任下移,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严禁敷衍群众。不准遇到问题久拖不决;不准口是心非答应不办;不准摇唇鼓舌糊弄百姓;不准规避责任见事就躲;不准投机取巧博取认可;不准自定条件推之门外。

  严禁知情不报。不准在自查自纠、专项清查中敷衍塞责、隐瞒情况;不准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违纪问题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不准在征求意见、组织谈话中不说真话、不报实情。

  严禁项目粉饰。不准热衷于刻意打造引起领导注意的“可视工程”;不准“注水”包装项目,虚增投资规模;不准授意企业虚报产值、收入。

  严禁材料政绩。不准重包装轻实效,把主要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不准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不准把抓工作与搞材料主次颠倒,让“材料政绩”大行其道。

  严禁隐形奢靡。不准潜入隐蔽场所违规公款吃喝;不准拆分大额消费违规公款报销;不准打着“幌子”变相公款旅游;不准弄虚作假违规发放福利待遇;不准错峰隐秘收送红包礼金;不准变换方式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准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近年来,张家界把落实落细落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坚持”“深化”两篇文章,着力持续监督检查、持续从严问责、持续通报曝光、持续完善制度,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玩起“障眼法”、打起“游击战”等隐身变异问题。2017年,全市发现“四风”问题线索85条,处理党员干部46人。严肃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67人,党纪政纪处分66人。(张家界市纪委 吴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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