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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民政厅纪检组:明确纪律要求 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05-08 08: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省民政厅是今年国家机构改革的重点涉改单位,将有6个业务处室和部分工作职能分离出去,影响重大。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有关要求,驻省民政厅纪检组把推动省民政厅机构改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主动应对,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压实主体责任。在近期召开的两次省民政厅党组扩大会议上,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组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谢卫国传达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推动省民政厅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推动机构改革方案顺利实施、机构职能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确保机构改革工作与全年各项工作协调稳步推进。

  明确纪律要求。要求严肃人事纪律,涉及人员流动、职务安排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借机公款宴请、赠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违纪行为发生。严明财经纪律,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工作,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加强痕迹化管理,做到责任清、可追溯。严肃保密纪律,遵守保密规定,坚决防止发生失泄密等情况。

  加强监督检查。把推进机构改革落地落实作为检验党性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试金石,加强对省民政厅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并督促省民政厅党组认真研究解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省民政厅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严格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纪委、省纪委文件中所列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为标尺,严肃查处发生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在机构改革中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多少人,一律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驻省民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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