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首次启动巡察“回头看” 突出“四查三看”

近日,十二届湘潭市委第六轮巡察派出的4个巡察组已经完成入驻工作,与以往不同,本轮巡察是湘潭首次启动巡察“回头看”,分别对被巡察过的的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城发集团、昭山示范区、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地产集团等9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对上一轮被巡察的市政府办、市质监局、市编办、交发集团、市国资委、市公积金中心、市统计局等7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督查,时间为期一个月左右。进驻期间,市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对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着力在“四查三看”下功夫,精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明确任务,重在“四查”:一查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组织领导是否坚强有力,部署安排是否严密科学。二查巡察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巡察整改举措是否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地,取得了哪些实际效果。三查问题线索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四查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坚持举一反三,对巡察发现问题综合治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完善权力运行与监督机制,做到解决问题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相结合。
巡出实效,突出“三看”:一是看问题是否见底。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确保问题见底。二是看整改是否到位。严格对照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全面盘点、逐项检查,既看整改成效,更看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责任是否落实。重点看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情况,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是否把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把自己摆进去,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是否“对症下药”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湘潭市委巡察办 潘夏子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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