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严明党员干部休假期间纪律要求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08-01 09: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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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职工带薪休年假高峰期,为确保年休假期间风清气正,近日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印发通知,明确“四严”纪律要求,强调党员干部休假,纪律不能“休假”。
通知要求,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出现不符合“两个维护”政治要求的言行,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编造、发布、传播政治谣言或者小道消息。严守作风建设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各单位实施细则,特别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严禁接受市县和其他管理服务对象为自己和亲友安排的宴请或者食宿、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和服务;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黄、赌、毒等场所;严禁违规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通知强调,将严肃查处休假期间的违纪违法行为。对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严格请假审批手续。严禁未经书面审批并报组织人事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休假、擅自出国(境)。(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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