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株洲:“四措并举”推动《条例》学习贯彻

编辑:王城长 刘洋 发表时间:2018-08-29 08: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8月27日,株洲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确保《条例》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一是加大培训广泛宣传。积极协助抓好全市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和部门、党校等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学习研讨、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明纪;二是紧扣主责融会贯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照《条例》规定对党风廉政相关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及时研究提出意见,避免出现执纪依据冲突;三是要强化监督推动落实。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是否认真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进一步深化政策理论研究;四是要严格执纪敢于担当。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敢于担当,对违纪行为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学习贯彻《条例》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执行党纪上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株洲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