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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学习新修订党纪处分条例

编辑:王城长 刘洋 发表时间:2018-09-05 08: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的十八大后第二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修订《条例》)。8月29日,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及时贯彻中央精神,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条例》。

  期间,支部书记、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谭辉雄对修订前后的《条例》进行了逐条对比解读。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共计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其处分标准更加明晰,政治红线更为具体。与会人员认认真真地进行了逐条对比学习,并开展了深入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条例》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让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更有依据、更有底气。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懂弄通新修订《条例》,严格遵守、作出表率,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带头遵守。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高院党组成员谭颂方指出,新修订《条例》的显著特点是突出了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大家一定要借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契机,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执纪,严于律己,做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忠实“宪兵”和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坚强“卫士”。

  会后,与会人员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撰写心得等多种方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努力把新修订《条例》的内容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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