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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派驻机构“分片协审” 合力监督提升审理质量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11-28 08: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违纪事实表述太简单,违纪时间、地点等要素要写详尽。”“引用条款有误,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党纪处分条例”……近日,郴州市纪委监委一间会议室里,一场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协审会正在举行。会上,协审组成员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如何定性量纪一一报告,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和市直纪工委相关负责同志,针对协审报告中问题逐一审议。像这样的协审会议,经常在市纪委监委定期举行。

  随着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的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的违纪案件数量增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和市直纪工委继续大包大揽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今年以来,郴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已立案49件。

  这种情况下,市纪委监委及时出台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协审办法(试行)》,推出协审制度。结合派驻一体化建设,市直机关案件的审理工作也进入一体化协审模式,全市2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明确1名协审员,根据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工安排,设立4个协审小组。协审范围包括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应当给予党政务处分的案件和申诉案件。

  在这次协审会上,主要针对市属某国企相关人员违纪问题进行集体审议。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市直纪工委组织协审小组相关人员,结合具体案情,就证据、程序、定性、量纪等方面展开讨论。

  “收钱是否有请托事项,要审核清楚。”“审查报告上的每一句话至少要两个以上的证据证实。”“审理报告落款要署名执笔人、主审人员姓名”……对审理人员提出的疑问和建议意见,第四片区协审组成员邓伶山一一认真记录。“听了大家的仔细分析,我认识到这个案件的初审确实还存在很多瑕疵。会后,我们将重新梳理,完善证据,再送审。”邓伶山说。

  当天共有4件违纪案件进行协审。经过协审讨论,最终3个案件获得审议通过,1个案件被退回要求补充取证。“只有这样层层抽丝剥茧还原案件真相,才能保证结果公正准确,确保案件质量达到‘铁案’标准,经得起历史检验。”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通过这种集中协审的方式,让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面对面更直观的去认识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提升审理质效。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召开案件协审工作会议5次,参加人数共47人次,完成协审案件24件,纠正部分违纪事实定性不准案件2件。(郴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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