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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积极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7-10 10:09 来源:岳阳市纪委

    明确了纪委委员的九项主要职责。一是.根据本级纪委常委会安排,牵头对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参与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及有关案件的查办等工作。三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执行党的纪律和党内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党委(党组)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发现和掌握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向本级纪委作出书面报告。四是加强对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后,及时向本级纪委汇报,或经本级纪委常委会授权,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主动加强与所在党委(党组)其他成员的沟通,争取更多支持。六是对本级纪委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询问可口头提出,亦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七是对本级纪委及其干部的问题,可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同级地方党委、纪委提出或反映,对本级地方纪委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纪委反映。八是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梳理情况,定期不定期向本级纪委提出建设性意见;报送有关动态信息;承担本级纪委布置的调研课题。九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特别要注意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发现和培养,及时就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配备问题向本级纪委提出建议。
    建立了保障纪委委员充分履职的八项工作机制。一是.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参与制度。本级纪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前,要充分征求纪委委员的建议和意见,纪委委员应积极主动建言献策。对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和事项,常委会深入调查了解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巡查巡视制度。针对各地、各部门和相关领域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本级纪委常委会的安排下,由纪委委员开展专题巡查、巡视,并形成专题报告提交纪委常委会审议。三是党内询问、质询制度。纪委委员对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和干部人事、重大项目等重要问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纪委常委会讨论后,向询问和质询的对象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单位或个人,纪委常委会启动问责程序问责,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四是学习例会制度。纪委委员每半年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至少轮训一次,重点学习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列席参加本级纪委组织的公开审理和案例剖析活动。五是意见建议办理制度。纪委委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由分管常委牵头办理,需交常委会研究的由分管常委提出。六是定期约谈制度。本级纪委书记、副书记一般每年与纪委委员约谈一次,听取工作汇报,了解情况,倾听建议。七是委员任免制度。纪委委员一般任期为一届,届中由于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或因人事调整不在职务性岗位的委员,本人出具辞职报告,报请上级纪委和党委予以免职,空缺的委员名额按工作需要依程序进行增补。八是述职评议制度。本级纪委常委会年终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将履职情况向纪委委员述职,常务委员述职述廉,纪委委员书面述廉,对常委班子、常务委员、纪委委员进行公开测评,并通报测评结果,常委班子测评结果报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常务委员和纪委委员测评结果报组织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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