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强化“四费”和“车辆购置和运行费”公开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7-13 10:40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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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推行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和车辆购置运行费的公开工作,呈现出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监督有序。各单位均成立财务支出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二、内容翔实。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和车辆购置运行费所有开支情况均进行公开,外出参观学习经费公布到具体的人,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则公布到具体的车辆。
三、程序严格。内容公开前要按照有关审核程序,经本单位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查,纪检监察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以会议形式通报的要有会议记录。
四、形式多样。采取专栏公开,局域网公开及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公开。
五、时间明确。每年的7月上旬公布上半年费用支出情况,次年元月上旬公布上年度支出情况,每次公布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
六、档案齐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的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管理,以备查询调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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