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严肃会议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7-14 08:54
来源:新田县纪委办公室
分享

为进一步严肃会纪会风,确保政令畅通,近日,新田县下发通知对会议纪律提出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出席,会前一律不催到。会议结束后,会议责任单位须将相关单位的参会情况反馈至县“两办”值班室。凡迟到、早退、缺席的,由县“两办”督查室予以通报。
一是严格请假纪律
凡以县委政府或县“两办”名义召开的会议,参会的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安排所指定的人员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和代会,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未经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或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如有与参会相冲突的,原则上应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县级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离新,须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获准后方能外出;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工作部门及办事机构行政一把手离新,须向县委书记、县长和分管领导请假,获准后方能外出。对“先斩后奏”、擅离职守的,将严肃查处。上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来新,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县委书记、县长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二是严格报到纪律。
会议通知有明确报到时间的,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主动向主办单位说明原因,并及时履行报到手续。参会人员必须先签到后入会场,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场布置有座次的,要严格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挪动座牌(位)。
三是严格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会议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非参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因特殊情况需进入会场的,必须先与会议工作人员联系,得到领导许可后方可入场。
四是强化督查落实
县“两办”督查室对县委、政府发出的各项政令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点上督查调研与面上工作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拖延推诿、消极对待、擅自降低工作标准的政令执行单位,视为政令不通;对政令执行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县“两办”督查室实行督促催办,凡就同一事项连续下达2次催办通知的,视为政令不落实,将由县监察局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政令督查原则上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年终评选执行政令最佳单位和执行政令最差单位。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