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制度权威――诚信、公信与执行力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7-15 11:08 来源:长沙市纪委
作者为长沙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唐志远
 
制度:无刚易折,无公难明,无威不立;立则信,信必行,行必果。
反腐倡廉,源头治理,预防腐败,任重而道远。今年2月以来,长沙市委、市政府从维护制度权威、维护党委政府权威、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在市直党政机关,掀起了一场动真碰硬的“制度较真”、“制度革命”。
正本清源,上下联动,震撼人心。长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安排部署,成立制度督查领导小组,由长沙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袁观清迅速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半年时间对93个单位2007年以来干部任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集中支付、津补贴发放、出国(境)考察、资金管理等八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督查,并对各单位存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市委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亲自调研,多次调强制度督查工作要严肃认真,不马虎、不塞责、不姑息,对存在的问题不轻视、不小看、不放过;两次召开市直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的通报、讲评大会。这次督查整改,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经典注脚,是长沙作为全省预防腐败综合试点城市强化制度保障的有益尝试。督查整改力度之大,涉面之广,责任之严,成效之著,在长沙历史上是少有的,乃至全省、全国也是罕见的。不仅表明市委反腐倡廉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更展示了其高瞻远瞩的政治智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高度评价,“长沙开展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和关键。这在全省是第一次,很有推广价值”。
制度穿透历史,铸就文明。制度,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事实,是与国家的产生相伴而生的客观现象。制度以其梦幻般的奇迹和功效,迅速集聚了现代文明的庞大物质基础。从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到马克斯·韦伯“组织管理之父”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从泰勒的科学管理到亨利·法约尔的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从福莱特的动态组织、梅奥的社会人组织理论到巴纳德的组织平衡、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无不凸现先哲们对制度的上下求索和理想构架。近些年来,世界各国从事发展经济学研究的学者,正越来越多的把注意力投射到制度层面上来。制度经济学、新公共管理运动更加彰显了制度的力量。我国的制度由来已久,上溯几千年,有其丰富的内在积淀和历史沿革。北京师范大学于丹教授曾对儒道伦理进行过深刻阐述,“孔子主要是对人的道德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管的都是八小时之内的事;而庄子则侧重于人性自由的解放和追求,以及个体的生活空间,更象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孔子理性睿智,而庄子逍遥豁达”。我们对制度的认识和体悟,应秉着兼收并蓄、去粗取精的历史和现实的态度,融合儒道,孔庄兼备,中西合璧。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制度意识和执行意识。要尊重、遵循和执行制度,否则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就是构筑起有效的拒腐防变隔离墙、防护网,使党员干部在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不偏道、不越轨、不变质。
大道之行,公信为上。制度的核心,即诚信、公信与执行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对此多次进行精辟的论述。7月5日,在长沙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讲评会上强调指出,“公信是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信赖的一种力量,也是我们做好工作的群众基础”、“要通过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来提高领导干部的公信力”、“公信来自于诚信”;年初,在市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强调,反腐倡廉特别是要做到“四个统一”,即:根本是源与流的统一、规律是内与外的统一、实践是知与行的统一、关键是己与人的统一,其中的源就是制度,知与行就是诚信、就是执行力,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诚信就是真诚、无欺、守诺、践诺。所谓诚,即诚实、真诚;所谓信,即重承诺、讲信用。公信就是指权力机关通过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和认可。执行力,是指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实践能力。诚信、公信与执行力三者紧密相依、内在相联。诚信是公信的基石,诚信是一种“小我”,公信是一种“大我”;诚信往往是一种个体行为的体现,当然也可以是集体、群体行为的表征,而公信则要得到全社会和群众的认同、认可。公信来自于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公信维度和自身形象。
诚实守信,人格为本。人格如何,是高尚、尊严,还是低下、卑鄙,乃诚信的内核,精神之本体。“人而无耻,胡不遄死?”、“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诗人的“三杯叶然诺,五岳倒为轻”,民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均言诚信之至。我国自古以来,就将羞耻、诚信、人格作为人的精神尺度与标志。应该说,对人的思想教育、感情陶冶、精神塑造有三个层次:最基层,人格;中层,法纪观念;最顶层,政治方向。法纪,是言行标准,是行为规范,是现代的“礼”,无“礼”则乱,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王安石《商鞅》中说,“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诚信无论是在政治生活还是社会文明中的价值从来都得到无尚的顶礼与推崇。如果一个执政党不践行诺言,就不能取信于民,就会失去执政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更无法成就事业。《中庸》曰,“言顾行,行顾言”。我国历史上吴王失信亡国、季札守信挂剑的典故,昭示言行一致、取信于民的重要性。大诗人艾青曾歌唱:“人民不喜欢假话,哪怕多么装腔作势,多么冠冕堂皇的假话,都不会打动人们的心,人人心中都有一架衡量语言的天平。”体现诗人对诚信的敬仰。诚信,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一曰人格诚信,其二曰制度诚信,维系前者的力量是人格,维系后者的力量则是制度。人格是基础、是内核,人格的力量是无穷的。制度的诚信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对反腐倡廉建设来说,如果制度得不到执行,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会失信于民。
治国理政,天下为公。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公信是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公信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是人民群众对领导者信赖的一种力量。公信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部分,是提高党和政府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是我们做好工作的群众基础。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只有以心换心、以情感人、以诚动人,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才能获得公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是影响一个单位、一个地方公信力的重要方面。正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指出,“现有制度得不到落实,既损害制度的权威,又影响反腐倡廉的推进,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毫不含糊、不折不扣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的公信力,确保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公信力,源于制度的执行力。执行力是执行管理职责的能力,是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公信取决于党和政府的诚信,而制度的执行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诚信、公信的体现。润儿书记指出,通过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来提高领导干部的公信力,制度的执行是大事,不是小事;制度的约束要严格,不许降格;制度的监督须强化,不能弱化。执行力就是生产力。执行力是一种对规则、制度的高度认同、忠诚与敬畏。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不走样、不偏向、不打擦边球。要监督执行制度,没有监督的制度就是一纸空文。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是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应尽之责。通过彰显制度权威,提升思想境界,规范从政行为,树立公信形象。增强执行力,就是要狠抓落实力。磨镜台的故事深刻启示我们,光是口中念佛,是成不了活佛的。“光打雷,不下雨”、“但闻楼响,不见人来”是群众最反感的。只有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对既得利益者说“不”,不讲情面,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才能体现刚性,维护权威,取得公信。
关注制度,就是关注民本。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始终以维护民生、民利为宗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违背了党的意志,也就无法提高公信力。制度追求的目的、价值就是社会秩序、公平正义。制度关注民生要从点滴做起。民心如海,滴水汇聚成汪洋;民利如山,寸土累积成巍峨。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我市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督查整改,就是通过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从多方面、多层面防止对群众利益的侵占与侵犯。一些单位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惯习和痼疾必须根治。按理说,本来属于公共产品,归纳税人所有,我们只能按照制度来享受、分配,不能违背制度去挤占、占用。如果一味强调工作的需要,不顾人民的利益,必然失去公众的信任,损伤公众形象。当前,尤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令五申的厉行节约精神,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开展专项督查,把更多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投入到发展民本民生事业上来。
“行之以躬,不言而信”。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是榜样、是“标杆”,具有无形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要领导干部行为正了,下面就自然风清气正了。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始终坚持的准则。这次督查中,各单位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执行制度,带头接受监督,带头退款交车,表现出了领导干部的风范和境界,为督查整改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没有领导的带头示范,就很难有目前的显著成效。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带头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在行动上先于群众、在标准上高于群众、在要求上严于群众。
制度的生命力,贵在与时俱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符瑞众变,期应绍至,不特创见”;《汉书·叙传下》:“礼仪是创”。这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辟论述,深蕴着先贤勇于创新、重视创新的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纪律,不可更改,不容挑战。制度的执行与监督要防止偷换概念,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践踏制度的行为,要坚决纠正,责任追究。同时,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同样是与时俱进的产物。我们不能一旦强调制度的严肃性,不变更、不走样,就墨守成规,不敢越雷池半步,甚至极端化而陷入另一个误区。对有利于事业和发展的制度,应求真务实,大胆创新,不断解放制度体系,走出一条提高制度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新路来。
社会文明,首先是制度文明;管理的进步,首先是制度的进步。制度文明是社会组织体系在创制制度和实施制度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最高准则,是新的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动力,是人类文明的高级形态,是评判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状态和协调互动的标准,是人性回归和人文关怀的表现。制度文明是一个地方文明发展状况的试金石,是领导干部素质、自身修养的一种集中体现。制度文明能有效地保障和稳定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我们要切实改进作风,狠抓制度执行,树立制度权威,充分发挥公权效力和公信力,逐步使制度文明走向法制文明。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