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设立“乡镇和基层所站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近日,该市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分别在5个乡镇纪委设立“乡镇和基层所站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建立组织结构。5个乡镇纪委分别设立“乡镇和基层所站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投诉中心主任由相应的乡镇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各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负责受理、调查和处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投诉,监督检查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风行风及工作效能情况,实施对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效能监察等工作。各投诉中心具有“六项工作职责”:通过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了解掌握辖管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诉求渠道,受理群众对辖管单位的投诉举报;督促辖管单位认真调查、处理涉及本单位机关效能投诉问题;调查处理辖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工作效能低下、服务态度差、资源浪费等问题;调查处理上级关于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投诉转办件;收集干部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进工作实效。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果”的原则,确定“三项基本工作流程”:建立举报投诉登记台帐。做好投诉举报记录,根据群众诉求问题拿出拟办意见,由纪委主要领导审批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实行跟踪回访制度。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及时向举报投诉人进行跟踪回访,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妥善处理;及时反馈情况。处理投诉举报后,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措施,与存在问题的单位沟通,督促限期整改。定期向市纪委监察局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临湘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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