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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三个明确”建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下访机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7-20 10:07 来源:新田县纪委办公室
近年来,新田县纪委监察局以有效改进机关作风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目标,通过“三个明确”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到基层下访机制,突出领导干部下访工作的常态化和主动性。
一是明确下访人员。县纪委监察局明确要求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下访活动,并实行班子成员分片包案负责制,将全县19个乡镇95个县直单位分成3大块9个区,每一块由一名副书记负责,每一个区由一名常委负责,带访领导全面负责包案处理所联系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信访问题。同时,要求县信访办和其他机关挂乡联村干部协同参加下访活动。
二是明确下访时间。县纪委监察局专门发文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每月至少要到所联系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下访1次。同时建立提前公告制度,提前五天在将要下访的乡镇或县直单位的公告栏以及居民集中居住地段,张榜公告领导干部下访时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下访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是明确下访要求。第一是要求树立责任意识。对乡镇基层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答复,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和移交,并做好跟踪联系以及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第二是要求增强创新意识。结合联系下访单位的实际,努力拓展联系渠道,大力延伸工作范围,不断丰富服务内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第三是要求加强廉洁自律。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到基层不准接受基层群众吃请,不接受基层群众财物,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以实际行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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