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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实行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澧县纪委干教室

    澧县2009年度在建的国家投资水利项目共10大项,国家投入资金1.86亿元。为把水利工程建成样板工程、民心工程、廉洁工程,澧县把工程质量做为水利建设的生命线,在所有项目中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在工程发包后,正式开工前,两类人员要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一是项目法人或施工单位,承诺对工程生命期限内质量全程负责。二是工程监督人员,承诺对工程监督过程负责,在工程生命期限内,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承担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的责任。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项目法人或施工单位能履行负责的承诺,责任制还规定,项目法人或施工方所在的公司要为其提供担保,一旦出现大的质量问题,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在其无法承担的情况下,由担保单位负责赔偿和修复。在确保制度能严格执行,县纪委、县水利局实行随程监督,参加项目验收,组织水利工程定期巡查,公示各个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督人员及工程质量。
实行该制度后,项目法人和工程监督技术员责任意识大为增强,从材料采购、基础构筑、工段施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对不达标的工程段主动返工。在目前全县验收的6个大项水利工程中,质量合格率为100 %。(王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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