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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对8472起处分件执行情况“终端扫描”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9-06-21 08: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你单位职工卿某2012年4月19日被判刑, 2018年11月2日给予开除处分,处分为什么滞后且期间持续发工资?”日前,怀化市专项检查组对全市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检查”时严厉指出发现的问题,责令市市政设施维护处立即整改。

  据了解,检查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集中整改三个阶段,聚焦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职务级别工资调整、编制注销、年度考核、提拔任职、晋级晋职等处分执行事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办结的所有案件开展拉网式检查。

  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迅速行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负责委机关自办案件、本地案件和驻在部门所办理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整改,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随机抽查。

  “县林业局姚某2016年度考核结果由原定合格调整为不合格,扣回2016年度一次性奖金1596元;县总工会杨某工资档次由原定降低一个级别调整为降低两个级别,扣回工资2614元。”新晃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该县在检查中发现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有偏差、职级工资档次调整不到位等问题18例,追回资金4.76万元。

  个别案件处分宣布滞后、不规范;部分县市区存在受处分人工资调整滞后;个别市县直单位、乡镇自办案件受处分人年度及影响期内未严格考核,违规发放年终奖、违规晋级晋职……随着检查不断深入,一些长期隐藏的问题开始显现。针对此类问题,市纪委监委完善处分决定执行协作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检查纪律处分执行件8472件,对发现处分执行的各类问题目前正在逐件整改,已追回财政资金33.36万元。(钦强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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