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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制定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提升办案质量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9-08-02 08: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印发《湘西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并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案件质量评查细则》,用18个办法、19项硬性标准,情况报告、内部通报、讲评分析、整改反馈、问题线索移送、奖惩等6项制度,将保障案件质量的责任捆绑到个人,保障案件质量的工作明晰到细节,为提高全州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将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强化自我监督机制、树立优化案件典型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任务,将依规依法依纪、客观公平公正、坚持问题导向为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原则,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等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构。同时,还就评查机构职能职责、评查方式和范围、评分标准和等级、评查程序和要求等进行了规范。

  “询问聋、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参加……”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质量评查标准》、《质量评查细则》规范了案件线索来源、初步核实、立案直到案件装订等全过程19个阶段工作。

  “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精神的需要,更是通过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实践的成果。”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 龙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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