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一线】举报村干部“贪污挪用善款”后

“现在可好了,财务收支1角1分都上墙公示,上个月买窗帘的几十块钱都列了进来,心里有了‘明白账’,大家就都满意了……”近日,新田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石羊镇沙田村进行回访时,村民郭金辉对村里村务公开情况拍手称赞。
郭金辉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出乎巡察工作人员的意料。一年前,是他怒气冲冲地截住巡察工作组,举报村干部“贪污挪用善款”。
“我想向你们反映村干部贪污挪用捐助款的事情,你们会为老百姓做主吗?”2018年初,湖南省新田县委第三巡察组刚进石羊镇沙田村开展第二轮党建及扶贫领域项目专项巡察时,工作人员就被郭金辉截住了。
“大叔,您有什么诉求,请慢慢说……”
“我村企业家郭先生捐资24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听有人说这24万元村里用来修路了。可是,我们村2017年以后就没修过路了,这笔钱肯定是被村干部贪污挪用了,请你们查清真相,给大家一个交代。”
村里没修路,那这24万元哪里去了?莫非另有隐情?巡察组沿着郭金辉提供的线索展开了调查。
第二天,巡察组从村两委干部中了解到,这位企业家郭先生当时确实捐助了20多万元,但并没有用于道路修建,而是用于家乡的照明亮化,且该笔款项是郭先东本人与路灯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村两委只负责确定安装位置和灯坑,路灯企业负责安装,村两委从头到尾都没有经手这笔钱。
为了核实钱的去处,巡察组工作人员拨通了远在深圳的郭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证实了村干部所言属实,随后,巡察工作人员就捐款数额、捐款方式,所捐路灯的品牌、数量进行一一核实。
误会消除了,村两委干部并未贪污挪用善款。但此事却引起了该县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村务监督月例会走过场、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难怪老百姓会误解。
没有公开,就没有公正;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加快了推进和规范村务监督月例会、搞好村务公开的脚步。在全县230个行政村组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安排专人抓好村级财务收支、惠民资金发放、惠农项目推进等的公示公开工作,明确每笔超过1000元的开支都要村务监督委员的签字认可后才能实施;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全面梳理、精准编制“小微权力”清单,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梳理列出4大类问题和12项重点领域详细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对照清单采取挂号销号方式限期整治整改;赋予村务监督委员、村级纪检员享有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询问权和检举权,开展近距离、全天候监督。
把权力晒在阳光下,满意才能留在群众心里。近一年来,该县通过主动晒财务、晒项目、晒资金、晒招投标、晒质量等,晒出了公平,晒出了满意度。截至目前,该县今年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件同比下降44%。(新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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