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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清风正气润雁城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9-25 08:52 来源:《湖南日报》

  船山名句

  天为民而立君,君为民而置吏,其为功为罪,皆视民之忧乐生死而已。

  ——《四书训义》卷二十八,《船山全书》第8册

  立案 14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47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3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这是今年1至8月衡阳市反腐“成绩单”。近年来,衡阳市委坚持正风肃纪不停步,惩腐肃贪不松手,标本兼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好转。

  主动投案成常态

  “衡阳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原工会主席朱某良,衡南县原公路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某太主动投案……”今年8月,衡阳市4名干部主动投案的消息一经发布,再次受到市内外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

  今年5月以来,该市已有常宁市委原副书记唐某林、常宁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某华、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熊某华等12名干部主动投案,形成了蝴蝶效应,引发强烈反响,引起全国注目。

  衡阳形成的主动投案现象,看似偶然,实则必然。2018年以来,衡阳市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惩腐肃贪的发条越拧越紧,查处了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某文,祁东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周某栋等一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利剑高悬、动辄则咎的强大震慑。

  同时,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联合相关市直部门推出“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编印一本忏悔录、召开一个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制定一张问题清单、出台一份整改方案、完善一批工作制度”的“七个一”警示教育,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正风肃纪促发展

  带队到加油点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接受加油点人员的宴请;到该加油点处理罚款,收受200元的免费加油卡和一包香烟……今年7月,耒阳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第十一中队原中队长陈某“吃拿卡要”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今年4月,衡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护航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39条“硬核钢规”,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提篮子”问题专项治理,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市纪委监委查办领导干部“提篮子”案件8件,结案7件,涉及金额4168万余元,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5人。

  围绕锻造干部“最强执行力”,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担当不作为、重痕迹不重实效等突出问题,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年”“基础设施补短板年”“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落地落实。今年一二季度,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8件,处理137人。

  反腐红利惠民生

  “老乡,新房住的怎么样,拿到了多少补贴?”今年6月,衡阳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办工作人员深入衡南县、衡东县乡镇、村组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中明察暗访。

  市纪委监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斩断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今年1至7月,全市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8件,党纪政务处分124人,追缴资金281.99万元。

  坚决“摧网打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一方平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组织处理27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今年1至8月,全市立案查处非扶贫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8件,党纪政务处分142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追缴资金2032.01万元。(肖湘东 李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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