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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督促疫情防控做到“四个全覆盖”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20-02-12 17:56 来源:三湘风纪网

    疫情发生以来,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督促省高院党组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督促,做到 “四个全覆盖”,并第一时间向省高院发出纪检监察提示函,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确保省高院防控措施执行有力、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覆盖。督促省高院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拴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人人有责。坚持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值班,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务实尽责担当作为。坚决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防止以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层层报表代替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落细,将严深细实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对失职失责和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省高院工作人员问题线索及时向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移送,第一时间从严处置、问责到位。
    摸排清查工作人员全覆盖。督促省高院加强对正式在编干警、跟班借调人员和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包含聘任书记员、辅警、司机、打字员等),以及物业公司人员及施工企业人员健康情况的摸排清查,要求机关各部门落实摸排责任,确保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防止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不深不细的现象发生。对到过湖北或与湖北人员有接触史、所住小区楼栋发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人员,进行单独列表,重点防控,每日报告情况,未满十四天隔离期的自觉居家隔离,隔离期后经医疗机构检测正常的方能上班。身体出现疫情相关异常症状的必须及时隔离或治疗。疫情防控期间,对跟班借调人员、企业施工人员原则上不安排来省高院上班。
    机关所辖区域防控全覆盖。督促省高院防控办对机关办公楼、附属楼(法官学院)、车队、食堂、家属区等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要求机关物业公司筛查天平公寓小区住户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贵、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求防控办、机关物业公司与属地滩头坪社区共同对住户进行上门摸排,强化联防联控,防止虚报报漏报迟报问题发生。发现有到过潮北或与湖北人员有接触史、接触过疑似病人等情况,及时向社区反馈,并督促社区迅速处置。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要求提高对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卫生间、电梯间、门把手等容易留存病毒的空间和物品提高清洁消毒频率,确保不留死角、无一遗漏。对元宵节后大部分干警逐步到岗上班的情况,每天加强对办公室内外地面、墙面、桌椅、办公设施的喷酒消毒,决不能侥幸心理、掉以轻心,防止因机关工作人员聚集而发生疫情事件。做好对防控办和相关职能部门清洁消毒记录留痕情况的跟踪监督,防止未开展或未按时开展清洁消毒工作而虚假填报的情况发生。(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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