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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检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20-07-30 08: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纪委监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部署要求,6月中下旬至7月上中旬,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厅河长制工作处、河湖管理处、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水科院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长沙、岳阳、益阳、常德四市开展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督查组深入湖区各地,采取调研座谈、个别访谈、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情况、河道采砂、河湖“清四乱”、省总河长令落实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个交办,对有关情况在第二季河长制湖长制推进会上进行了通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销号,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了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核。

  今年以来,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始终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督促省水利厅党组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履职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克服疫情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河湖长制落实,深入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整治洞庭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中旬,长沙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4个地级城市已基本建成应急水源,年度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6.61万人,组织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强化河道采砂监管,逐级逐段公告了洞庭湖河道采砂责任人名单,省市县三级累计开展河湖采砂日常巡查6306次,开展专项打击399次,河道采砂更加规范有序;全面推进沟渠清淤疏浚,组织完成2019年度沟渠塘坝清淤疏浚项目资料复核和现场抽查,扎实推进了2020年度项目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第6号总河长令,严格污染源头管控、过程减量和生态末端修复,积极推进大通湖区域综合治理,落实省级奖补资金3750万元,实施完成了大通湖垸五七运河补水工程,引草尾河水为大通湖补水,引水流量可达20.48立方米/秒,实现了2019年底全面退出劣V类水质的目标,大通湖保护与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2020年是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收官之年,下一步,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将以“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为抓手,督促省水利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新思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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