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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不实举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20-09-17 09:0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经查,陈哲礼未插手工程,没有收受红包礼金行为,在驻村扶贫期间领取的驻村生活补助符合有关规定”……7月17日,郴州市纪委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不实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公开澄清。

  去年7月,一封反映陈哲礼问题的举报信寄到该市北湖区纪委监委。该举报信反映地点、时间、人物具体,指向性明确。区纪委监委进行分析研判后,决定由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成立核查组进行初步核实。

  “对反映的每个问题都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排查,确保核查扎实、证据确凿、结果真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调查人员一方面调取工程审批表、驻村干部考勤表、领取生活补助表等书证材料,同时实地走访,与村干部和群众交谈,全面收集证据。为了解一条关于违规插手工程的线索,核查组先后跑了区住建局、财政局等多个地方,翻阅前后几年的文件资料。

  经过严密细致的工作程序,核查组上报核查结果:“无法证实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建议对线索予以了结。”区纪委监委以集体会商形式审核同意后,向陈哲礼及所在单位下发初步核实了结通知,同时以通报形式将核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即使是公开澄清,也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从严把握。“澄清正名是对事的澄清,只是说明他在被反映的事情上没有问题,不涉及对干部个人的评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既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严格把握好尺度。

  今年6月,郴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操作办法》,对实施主体、适用情形、澄清方式、实施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全市先后为62起不实举报涉及的干部澄清正名。(陈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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