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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一线】叫停土政策 打开新局面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21-04-27 10: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巡察后,20多年的土政策终于改了,每年仅‘内退’人员就可节约114.7万元。今后,一定抓住巡察整改机会,进一步深改细改……”前不久,在县委前八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反馈会上,艳洲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党组书记的一番感慨让巡察组同仁欣慰不已。

  这家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水电企业,辉煌时期年发电量曾达1.2亿度,收入3600万元,并获多项荣誉。

  去年,巡察组进驻该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每年数百万元的亏损状况,让其与昔日明星企业大相径庭。

  “人员包袱重,国家电价下调,水资源减少……”了解亏损原因时,该局班子成员几乎众口一词,大部分职工更是一脸无奈。

  这些客观因素固然存在,但企业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漏洞?我们在巡察中四处“挑刺”,多方查找原因。

  “汤某新1500元,罗某习1000元……”

  “为什么加班的都是固定不变的这30多名职工?每名职工为何在不同月份领取的额度一致?”当查阅近3年职工工资报表时,“加班工资”这一栏让我产生了一连串的疑问。于是,一个延续20多年的有关“内退”人员返聘的土政策随之浮出水面。

  原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企业效益日渐看好,人员蜂拥而至。人员超过承载限度后,企业出现了人浮于事的窘况,经济效益逐渐下降。

  从1997年1月起,该局为了消化庞大的人员负担,在内部出台土政策:年满45岁的女职工和50岁的男职工,自愿不上班的可实行“内退”,绩效奖金与在岗职工等同,并发放85%的基本工资。

  此后,该局近20年没有招录新员工,年龄结构日趋老化。部分员工“内退”后,有些技术性岗位出现人手短缺。局党组几次提出废除“老规矩”,却困难重重,不了了之。

  为弥补人手短缺,维持企业运转,局党组又出台返聘政策。即“内退”人员返聘上岗后,在原有内退待遇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岗位,每月以“加班工资”名义增发1000至1500元,以此来激励“内退”人员返岗上班。

  “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相关岗位确需人手的,必须无条件返岗上班。继续‘内退’的人员取消绩效奖金。”了解情况后,巡察组当即叫停“老规矩”,将其作为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内容之一进行交办。

  整改方案吹风后,阻力不小。于是,我们与该局党组一班人逐个面对面促膝谈心,在近一个月的细致沟通中,“内退”职工的“疙瘩”解开了。去年6月起,53名“内退”人员自愿充实到一线岗位,未上班“内退”人员一律取消了绩效奖金,也不需每月发放1000—1500元的“加班工资”了。57岁的运行车间高级技工魏大哥说:“只要单位有需要,就要当好主人翁,我一直会干到退休的那一天。”

  据该局财务部负责人介绍,前两年,单位每个月工资额104万元,现在只需100万元了。包括部分“内退”未上班人员取消的绩效奖金和巡察后规范固定资产经营增加的收益,一年可节约成本近200万元。此前借用的周转金也可提前偿还了。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关口。政治监督是具体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中就是要紧盯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切实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各项风险。看到企业甩掉了拖累多年的包袱,职工重新鼓足干劲,我们也更加坚定了护航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助力开拓事业新局面的信心。

  (作者钦明 谭勇系湖南省澧县县委巡察办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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