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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调研微报告】廖支书的接待“难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22-03-18 15: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者按:今年春节期间,省纪委监委组织委机关干部利用回乡探亲之机开展了“听民意 解难题”基层调研活动。调研中,他们看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城乡巨变,听到了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后的群众赞誉,也多角度了解到了一些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近期,三湘风纪开辟《基层调研微报告》专栏,既展现调研成果,又跟进问题整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整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篇①

  回乡见闻:廖支书的接待“难题”

 

  春节返乡,回到阔别多年的工作第一站——新化县天门乡,与乡纪委书记和土坪村党支部书记等老友闲话家常,在聊到乡村工作的酸甜苦辣时,两位老同事对村级公务“零接待”的话题打开了话匣子。

  土坪村党支部廖书记诉苦道:2017年7月下旬,县委政府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村级行政性公务一律实行“零接待”,严禁使用村集体资金宴请招待,确需在当地用餐的须由用餐人员自理费用后再回原单位核销。凡违反规定报销招待费的干部,一律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消费谁支付”的原则,由个人退赔招待费。任何理由、任何标准都不适用于公款接待。然而,该规定在乡镇实施却大打折扣,由于乡村用餐条件不便,加上部分县、乡干部缺乏公务用餐“自掏腰包”意识,在下村开展工作中,未按要求进行公务用餐,村干部碍于情面,只能违规接待。最终这些接待费用要么由村干部私人支出,要么虚开发票虚列事项在村级财务报销。

  乡纪委戴书记接着说道:县委政府要求村级公务“零接待”的出发点是好的,一方面是为了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触底见效,另一方面是为了减轻乡村财政负担。现实情况却是,县、乡干部下村路途较远、路况复杂,在乡村用餐的情形较多,但乡村就餐条件远不如县城,没有小餐馆,所以大多会选择在村干部家里解决吃饭问题。而对于传统中国人来说,来者是客,出于热情好客的礼仪不便收取县、乡干部的用餐费用,就算收取费用也没法开具发票,所以村干部就干脆自掏腰包“请客”了。

  听完两位老同事的“絮叨”,回想春节前后参与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到湘西州保靖县有关部门和乡镇明察暗访,发现基层乡土社会面临公务接待的“两难”:如何兼顾刚性制度约束和传统人情世俗?

  一是政策制定要更加精细。村级公务“零接待”的本意是为了遏制基层公款吃喝,但不顾各个乡镇实际情况的“一刀切”,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形式主义。作为政策制定者,不能只堵不疏。要区分近郊乡镇和偏远山区,对近郊乡镇可以实行村级公务“零接待”;对偏远山区则可以将村级公务接待费用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减少预算执行弹性,压缩预算外资金,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同时,将村级公务接待在“互联网+监督”平台上进行公示,要详细上传公务接待函和接待人数、姓名、事由、菜单、金额等,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减少可能变通、暗度陈仓做法。

  二是制度执行和监督制度执行要更加有力。制度执行,一靠自觉,二靠程序。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近十年了,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一个个问题抓、一个个节点抓,推动了社会风气移风易俗。因此,无论是接待者和被接待者都要及时转变“热情好客=比阔气、讲排场”的理念,自觉纠治“四风”,规范村级公务接待。同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县、乡经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账目严格监督,严把公务接待报销审核关;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执纪问责,对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的双方(接待方和被接待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震慑。(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 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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