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调研微报告】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编者按:今年春节期间,省纪委监委组织委机关干部利用回乡探亲之机开展了“听民意 解难题”基层调研活动。调研中,他们看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城乡巨变,听到了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后的群众赞誉,也多角度了解到了一些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近期,三湘风纪开辟《基层调研微报告》专栏,既展现调研成果,又跟进问题整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整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篇③
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的传统民俗,承载着人们的乡愁记忆。
《荆楚岁时记》中记载:“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燃草,以辟山魈野鬼。”由此得知,燃放鞭炮习俗最初是辟山魈野鬼,自西汉开始传承至今。现在城市普遍禁止燃放鞭炮烟花,但在农村,吃年夜饭、“三元”时刻、叩拜孝堂、清明祭祖、红白喜事等都少不了鞭炮。然而,农村过量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极易引起伤人、火灾事故,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虎年春节,笔者回东洞庭湖畔的农村老家过年,发现农村大量燃放鞭炮烟花实在让人苦不堪言。大年三十的白天和晚上燃放烟花爆竹最为集中。到处都是“噼噼啪啪”的鞭炮声,整天几乎被烟雾笼罩着,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硫磺与木炭味,与碧水荡漾的“洞庭清波”形成强烈反差。到了晚上,湖边一处处小村庄宛然成了一个个“不夜城”,惊雷般的鞭炮声响彻云霄,不时夹杂着婴幼儿的啼哭声。察觉到周边要燃放鞭炮时,我会提前在地坪上喊话,让家里有婴幼儿的家长提前做好“准备”。弟妹领会意思后便会抱着不满5个月的婴儿冲进房间,关好门窗“躲”起来,小心翼翼地捂住宝宝的小耳朵。这些还好,最担心出安全事故。大年初三,我们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时,看到有两个小孩因燃放鞭炮,一个炸瞎了一只眼睛,一个炸掉了一根手指。
要改变农村延续了2000多年的燃放鞭炮的习俗,绝非易事。拜年走访时,发现左邻右舍均购置了几百至几千元的烟花,闲聊中大家都说:“周围的人都在放啊,不放哪儿来年味?”甚至存在一种攀比、炫耀心理,谁也不甘落后。有的村民生怕自己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标新立异”之举而被视为“异类”。
看来,移风易俗还得从解放思想、冲破观念藩篱入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既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环保需要政策之力,更需要全民行动。可喜的变化是,有些地区的农村选择在年节少放甚至不放烟花爆竹,有的改为放电子鞭炮,有的用鲜花祭祀代替传统放鞭炮、烧纸钱……这些新变化正在逐步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我们迎来了年俗变化的一个转折期和环保共识期。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和环保理念的日益深入,往后的年节相信会多一份理性、添一份绿色!
(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 张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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