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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一次性补发6万元养老金?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22-09-27 09: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一次性补发了6万元?”“一名普通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金为何如此高?”近日,一笔数据引发了郴州市苏仙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关注。

  当天,苏仙区纪委监委联合区人社局等部门对全区社会养老保险数据进行查询开展核查比对,对上月发放养老金超过1万元的大额支出进行重点核查。

  查询数据发现,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刘某竟补发了企业职工养老金6万余元。监督检查组通过人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查询可知,刘某2022年领取的每月养老金是1348.88元,然而补发的时间却是2018年至2021年。

  按规定每年会进行一次养老保险资格认证,为何刘某竟补发时间长达4年?为什么刘某未及时去认证……一连串疑问摆在监督检查组工作人员心头。

  在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中,苏仙区纪委监委、人社、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以社会保险参保数据为基准,构建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监督检查组立即启动机制,前往其他部门查询刘某有关信息。

  通过公安系统的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监督检查组发现,刘某在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深圳市某区服刑,这期间不符合补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既然服刑期间不符合补发条件,为何此段时间的养老金又到了刘某账户?苏仙区社保中心一名负责同志介绍,因为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是一年认证一次,当年不认证就不会发放第二年的养老金,但只要此后进行了认证,系统又会自动补发前期未发放的养老金。由于刘某在外地服刑,本地公安、司法部门没能及时掌握其服刑情况,无法反馈到人社部门。

  随后,监督检查组与刘某本人联系沟通,刘某到苏仙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说明情况并签字办理退还基金的相关手续,将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间不应补发的养老金26900.28元进行退还。

  针对工作漏洞,苏仙区纪委监委督促区人社局举一反三,迅速“打补丁”堵漏洞,经过实践建立了“大额待遇发放比对核查”办法,由于该办法成效明显,郴州市已将该方法在全市推广。通过数据查询和共享比对,市纪委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数据共享比对,第一时间发现疑点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防止社保基金“跑冒滴漏”,提高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能力。

  “在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中,我们科学运用大数据监督方式,为专项整治提供必备的‘粮草’和‘弹药’,取得了良好效果。”郴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立强表示,在今后的日常监督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探索创新,“会用”“善用”大数据比对分析,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提高日常监督的质效。(陈庆林 杨菊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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