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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让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有章可循

编辑:龙源 贺大豪 发表时间:2023-08-03 18: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我认罪认罚,深刻认识到我所犯的罪行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领导和单位同事的信任和支持,特别是辜负了家人对我的照顾和期盼,希望以我为戒,不要藐视法律之威。”7月13日,在华容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华容县丰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军、原副总经理贺常义声泪俱下的忏悔,让观看庭审实况的公司干部职工全程深受震动。

       组织案发单位职工参加曾经同事的庭审,这是岳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之一。今年以来,为了解决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等问题,岳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工作指引,对相关内容逐一进行明确,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此前,根据工作指引,按照“一案一剖析一建议”的要求,华容县纪委监委深刻剖析了华容县丰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军、副总经理贺常义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专题剖析材料,并向该公司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公司针对单位职工纪法意识淡薄、廉政风险研判不准、内部监管不力,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促治。

       公司根据监察建议书,及时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排查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监管缺位、执法不严、机制不全等方面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账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职责》《粮食出、入库工作流程管理标准》等32项规章制度。

      “《工作指引》的出台,为我们厘清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实施路径,极大地提高了以案促改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华容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蔡治国说。

      为确保“后半篇文章”取得实效,岳阳市纪委监委明确,每查处一起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都由案件审理部门以提示函形式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并组织相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牵头,会同县市区纪委监委或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案发地区或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督促,重点指导和督促建章立制,推进有效治理,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116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32次,推动制度完善375条,警示教育覆盖312个单位近13536人,有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们将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贯通查、改、治,强力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大治理效能。”岳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谢运策说。(岳阳市纪委监委 陈实  朱源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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