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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加大选人用人监督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炎陵县纪委

最近,炎陵县委为了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在群众心目中的满意度,在坚持原有的实名推荐干部、差额考察干部制度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规定:

一是试行常委、全委会票决干部。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对拟提拔人选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对拟提拔担任县直重要岗位领导及乡镇党政正职人选,逐步试行全委会票决制。

二是拓宽监督干部渠道。对干部的监督从工作圈扩大到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对拟提拔干部人选,除征求纪委意见和在单位任前公示外,还在县电视台、炎陵党建网、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三是坚决查处拉票干部。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换届选举、年度考核以及平时干部调整的民主推荐、测评工作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通过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对拉票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接受有拉票意图的宴请、收受拉票人礼品、参与拉票人安排消费活动的,也一并严厉查处。

四是加大审计力度。对离任的、任职时间较长的、经济上有反映的县直单位行政负责人和乡镇党政正职必须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并根据审计或查证的情况,分别交由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五是测评基层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从今年起,对乡镇、县直机关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对单位党政“一把手”的政绩考核之中。(段玫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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