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落实“四个保障”督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8-28 08:50
来源:衡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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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纳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范围。二是制度保障。制定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六不准”规定:不准擅自调整补贴计算依据和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贷款、欠款;不准代领、冒名顶替;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在补贴兑现工作中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三是投入保障。优先安排惠农工作经费,扩建县中心机房,改造乡财信息网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监督保障。通过电视、宣传车、公示栏、《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宣传惠农补贴的范围、内容、对象、标准和要求,强化群众监督。要求各乡镇按时将补贴资金存入“一卡通”账户,定期组织核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动态监控农户基数,督促资金规范发放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2008年以来,该县及时、准确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58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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