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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三建”完善接访处访机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8-31 15:33 来源:永州市纪委信访室
今年以来,永州市宁远县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一线大接访,解难促稳定”信访创建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该县以“三建”为抓手,着力完善接访处理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建信息网络。该县积极搭建党群、干群沟通平台,构建了县、乡镇、村三级信访信息网络,聘请17名乡镇信访信息员和687名村级信访信息员,编织了三级联动的信访信息网络。明确了信访信息员工作职责,他们既是信息员,又是方针政策的宣传员、民意社情的调研员,还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基层组织建设的督导员。通过基层信访信息网络的构建,起到了方便群众就近信访的作用,努力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
二是建接访场所。按照有场地、有办公桌椅、有接待人员、有工作制度、有联系电话的“五有”要求,对全县乡镇信访接待室和行政村村民“说事室”的建设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全县17个乡镇都已建立信访接待室,687个行政村中已有525个建立了村“说事室”。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信访部门作为“前哨站”、“电子眼”的作用,使基层群众遇到疑问有人释,碰到困难有人诉,及时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宁远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案件包案责任制》、《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的信访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特别对因在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不严格依纪依法办事,造成工作失误,引发越级上访的;因排查工作不到位,信访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导致集体访的;因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排查出来的业务内疑难信访问题未能及时化解,致使上访人在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赴省进京上访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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