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三项创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8-31 15:36
来源:桂东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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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桂东县针对以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不足,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拓宽责任范围,改进考查方式,增强考核权威,有力发挥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促廉、保廉作用。
这三项创新措施:一是责任落实人人有份。将省、市驻县各单位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半年、年度考核范围,要求各垂直管理单位跟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一样,对下属机构和二级单位同时实行单独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明确上,做到从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到普通机关干部,每人都承担具体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无“盲区”、无“闲人”。二是签订“个性”责任状。在责任内容上,改以往的“共性”责任状为“个性”责任状,根据单位的职能“量体裁衣”,明确责任内容,189个乡镇、机关单位分别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 “个性”责任状,使责任状的约束力明显增强。三是考廉“评、查、听”相结合。除组织公开述廉、民主测评外,还查阅财务、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安排人员深入到审计、信访、公安等单位听取考核对象的部门反映,不仅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也提升了考核结果的权威性,为县委在干部人事等方面参考、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增加了说服力。仅今年,就有3名干部因责任制考核结果被县委暂缓提拔或取消提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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