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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实施“三基控源法”化解矛盾纠纷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桃源县纪委

    今年来,桃源县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狠抓基础建设、基层化解、基本信息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一是夯实了基层信访的基础建设。该县将信访局、联席办、政府法制办、三调联动办、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职能进行归集,合署成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变多头受访为集中办访。各乡镇也进一步整合信访工作力量,成立了信访所,所长由分管稳定的负责人或人大主席兼任,另配备2名专干,各村(居)也设立了信访调解委员会,已对全县信访干部进行了两期200余人次的业务培训,强化业务技能和岗位职责。二是狠抓了矛盾纠纷的基层化解。在县、乡、村(居)构建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3·2·1工作机制,即大矛盾在村、乡、县3级内化解到位,一般矛盾在村、乡2级内化解到位,小矛盾在村1级化解到位,认真做到不上交矛盾。三是摸排掌控各类涉稳的基本信息。该县坚持“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原则,先后对军队退役人员、企业改制、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七大类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掌握了一大批涉稳信息,并加大超前化解工作力度,赢得了工作主动。今年来,该县实施“三基控源法”,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71件,超前化解135件,其中化解重点矛盾纠纷23件。(万福军  宋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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