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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注重用实绩考核领导干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11 09:38 来源:安化县纪委办公室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今年安化县在乡科级领导干部考核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坚持用实绩来衡量考核干部。

    一是年初备案实绩。该县要求各单位在每年初,将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实行备案管理,以便掌握情况、提高工作考核的针对性。二是量化分解实绩。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分解为“分管工作”、“驻村工作”、“其它工作”、“出勤情况”四大类,每一类工作内容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实绩,分解为“分管工作”、“中心工作”、“其它工作”、“出勤情况”四大类。此外,非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的工作实绩参照领导班子成员的标准进行分解。三是张榜公示实绩。年度考核时,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分别向上级组织写出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如实填写工作实绩考核表,并张榜公示。同时,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根据上报的实绩内容和群众反映进行调查、核实。四是民主推荐实绩。该县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定期向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并在述职述廉活动上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实绩。五是综合评估实绩。根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和群众推荐的实绩情况,对领导干部实绩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再召集纪检监察、统计、审计、财政、计生、综治等部门单位对领导干部综合评估情况到进行审核,经核实无误后,逐一建立工作实绩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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