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严把干部档案信息审核关

为全面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强干部任前监督,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减少干部任用失察失误,近年来,道县推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严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关。
该县明确审核对象及时间为:对现任科级干部提拔重用的,在人选酝酿阶段进行审核;一般干部新提任科级职务的,在民主推荐结束之后、考察对象酝酿产生阶段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档案材料是否齐全。主要是:参加工作、政审考察、学历职称、政治面貌、奖励惩处、培训情况、职务变动、工资待遇等材料是否齐全,能否完整反映干部的历史轨迹。2、材料内容是否真实。上述各类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手续是否完备齐全,有无不实、涂改、造假等现象。3、“三龄一历”是否准确。出生年月前后记载是否一致,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入党时间是否准确,学历学位填写是否属实。4、其他重要情况等等。主要包括干部出生年月、年度考核、工作经历、职务变动等情况。
审核中,该县有关部门认真查看干部的年龄、学历、参工时间、任职经历等是否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查阅干部的自传、考核、鉴定材料,了解干部的成长历程和性格特长、兴趣爱好、优缺点,并把查阅情况与实地考察反映有机结合起来,综合分析,对干部作出比较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价。此外,通过查阅档案记载的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为“三圈”考察提供有效信息,进一步延伸考察范围,全面掌握了解干部。并把审核的干部信息录入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干部信息库,以便查阅。在查阅审核拟考察人选或拟任人选干部档案时,发现问题和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纠正并报告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严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关: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保障干部“三龄一历”信息的准确真实;另一方面可以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基本信息,确保干部“三龄一历”及其他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以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信息为依据,为提拔任职和职务异动的干部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并进入个人档案存档。从而避免了在任职用人方面的严重失误,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 (蒋品国 蒋晓国 蒋异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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