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警示教育实行“逢案必教”制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11 09:40
来源:澧县纪委干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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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澧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案件治本作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方式方法,由年底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变为逢案必教,即每查结一起案件,趁热打铁,立即对发案单位全体干部进行一次警示教育,由过去领导做报告变为查案人讲警示教育课和被查对象现身说纪,有效地增强了警示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一是利用案件查办的震慑力,强力扭转违纪动因。今年,在公路水上“三乱”治理中,一些干部仍以单位经济困难为由制造“三乱”,县纪委痛下决心,查办案件5起,处分党员干部6人,在交通管理系统召开大规模警示教育,引起干部强烈震动,巩固了治理公路水上“三乱”成果。二是利用案件查办的导向力,牢固把握警示教育方向。在今年打击赌博专项整治中,县纪委查办了某局干部刘某挪用公款赌博案,刘某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县纪委利用这一活生生典型案例,在全县广而诫之,形成了自觉抵制反对赌博的风气。三是利用案件查办的突破力,查找监督管理漏洞。县水利局机电排灌站负责人套取以工代赈资金,县纪委在查办完结后,同水利局领导班子一道,共同分析查找监督管理漏洞,使该局各股室的帐外帐得到了自觉纠正。(王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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