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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工程建设招投标8个月节约3700万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15 11:03 来源:醴陵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湖南醴陵在近年成立招投标管理局以后,建立起了招投标交易有形市场,明确需招投标项目必须“集中进场,统一监管”,进一步规范业主、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推行电子招投标,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今年来,醴陵市对招投标活动,采取三个“到位”保障,加强 “同城合一”管理,取得明显成效。截至8月底,完成各类项目的招投标55个,总金额达56714万元,为社会节约投资3700万元。

为避免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今年2月,醴陵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及相关拍卖挂牌活动的通知》,从制度上保障招投标活动的有序进行。

一是事先规范到位。要求全市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等项目,都必须纳入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统一受理和管理,对佣金总额1万元以上或拍卖标的底价50万元以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资产的拍卖转让项目,委托拍卖的单位或委托人在选择拍卖公司或拍卖人时,必须通过公开招标、市场竞争的方式确定。

二是事中监管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强化行业、行政监管,所有招标项目的制标、评标、评审、投标,必须由纪检监察、人事、财政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今年的50多起招标、采购项目均在市招投标中心通过电子化进行,接受全程监督。其中醴陵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一期工程中标金额5075万元,预算评审资金5200万元,节约资金125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醴陵市自来水厂球墨铸铁钢中标金额193万元,预算评审资金228万元,节约资金35万元。

三是事后检查到位。对招投标项目实行跟踪检查。今年上半年,该市纪检监察部门从去年的53个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中,选取了26个工程规模在1000 m2以上的主要项目,到实地查看建设工程进度,将中标报建、报监、手续、施工合同的情况与工程实际建设情况、验收评审、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对照检查,严限严查严审未纳入前期设计与预算范围的后续补充性工程项目与支出,对于不合规定的项目,及时责令纠正,始终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今年来,醴陵市已初步形成了招投标透明公开、开放竞争、综合监管平台的招投标新体制和机制。(万年春  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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