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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采取四种方式对“城市四化”工程建设开展效能监察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15 00:00 来源:株洲市石峰区纪委

株洲市石峰区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前沿区,为深入推动“两型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该区从创优环境入手,计划投资9700万元,强力推进城市“美化、绿化、亮化、数字化”工程建设,营造一个生态宜居和良好发展环境。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高效、优质、廉洁完成“四化”工程建设任务,该区采取四种方式开展效能监察。目前,该区已完成计划投资的30%,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现场督查。成立由区监察局、城建局、政府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工作组,对城市“四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施工环境等事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现场督查,特殊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促进工程建设高效推进。

    二是跟踪督查。由区监察局会同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对有关责任单位在实施城市“四化”工程建设中的效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适时抓好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和通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是专项督查。根据工作部署,由区城市“四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监察局参与,对各责任单位实施城市“四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四是立项监察。区监察局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周期短、见效快、群众关注的子项目进行立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对项目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工作目标是否明确、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工作措施是否有效、工作进度是否按计划推进、工作人员是否廉洁、工程质量是否优质、工作效果是否明显等方面进行效能监察。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工作目标按期结项,未按期结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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