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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强力整治驾培驾考中的不正之风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25 11:37 来源:省纪委办公厅信息处

    今年4-7月郴州市纪委、监察局顺应群众呼声,组织开展了纠正驾培驾考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驾校、考场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驾驶执照考试过程中违规收费和教练员、考试员“索、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一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在调查的前期,市纠风办派两名工作人员以驾驶员学员身份分别到两所驾校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掌握了许多真实情况;同时派出三个小组深入到各驾校和考场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明查暗访,取得了大量证据。4月初,全市统一行动,开展专项整治调查,各县市区在同一时间控制了50多名驾校的老板和教练。二是整合力量,全速查办。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坚持靠前指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每星期主持召开一次案件调度会,采取果断措施排除调查取证遇到的阻力。联合调查组分设调查谈话、物价检查、驾培驾考职能检查、税务稽查等四个小组,由审计部门人员负责查帐,物价部门人员负责查收费,税务部门人员负责查税款,公安部门人员负责找人,纪检、检察机关人员负责谈话。各组人员发挥专长,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了办案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宽严相济,全面整改。严肃处理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的涉案人员。如市交警支队驾管科干警刘冬根在任考试员期间,先后多次收受宇通等18所驾校所送现金共计420900元;桂东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朝晖在任考试员期间,收受安顺等多所驾校所送现金86000元。对这些违纪违法人员都给予了严肃处理,刘冬根、刘朝晖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两名拒不配合调查的驾校教练,有关部门已注销其教练员证并予以辞退,三年内不得录用。对一些违纪情节较轻、能主动交待问题的涉案人员,依纪依规给予了从轻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到市纪委如实交待问题并清退违纪所得且金额不大的3名涉案人员,免予追究纪律责任。对一些能够积极配合调查的教练员,从轻给予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在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针对暴露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调查发现交警、车管等部门存在巧立名目乱收费、收费不开票或少开票、搭车收取保险费、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恶性降价、漏税、收受贿赂等问题,整个案件涉及违纪违法资金达1000万元。针对这些问题,市纪委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违纪违法所得全部收缴国库;取消了两个保险公司在郴州考场所设收费窗口;对漏税的驾校追缴漏税并处罚金;对违规出租经营许可证、违规超范围经营和“挂靠”教练车的驾校,由交通运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到位,有效规范了驾校的办学行为和驾考工作秩序。是健全机制,抓源治本。为了巩固整治成果,郴州市积极探索打破“驾考合一”的传统做法,实行培训和考试分离,即改变过去申领驾证必须由驾校统一组织到市交警支队驾管所考试的做法,学员可自由选择驾校培训,驾校实行学分制,学员培训达到相应学分后,凭培训合格证明自行到市交警支队驾管所预约进行考试。同时,逐步建立机动车驾驶人人像采集、指纹识别比对、安全带锁定和视频监控系统,利用高科技手段使考试工作智能化、公开化,减少考试中的人为因素。市交通运管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及送考管理的规定》,对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加强教练车管理、严格规范送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市物价局对培训和考试的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审核,制定了“一费制”标准,通过网络和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使驾培驾考收费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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