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五快”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28 17:06
来源: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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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传达会议精神快。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当天,就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二是成立工作机构快。迅速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检察、发改、监察、公安、财政、建设、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审计、工商、安监等机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了精干的办公机构,着手开展工作。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快。迅速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清理检查近年来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预防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按惩防并举的方针,对现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进行优化整合和进一步创新,着力构建防范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的长效机制。四是责任分解快。将专项治理工作细化为8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并明确了任务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限。目前,各责任单位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五是工作推进快。对原有的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工程变更审批领导小组及其联审会议制度进行整合,新成立县国有(集体)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小组,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资评审、施工现场监管、工程变更等工作进行统一监管。整合原有制度,新制定《长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为国有(集体)投资项目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一个立体的监管体系。改革部门管理方式,将原属于发改部门的招投标、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分离出来,构建统一的政府招标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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