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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纪委四项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29 08:12 来源:隆回县纪委

    一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个人贷款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隆回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二是对能缴而不缴、应缴而不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督促按规定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对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先由所在单位监察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偿还贷款,仍不归还贷款的,严格按照“三停三不”即停薪、停职、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评优的金融维权政策进行处理。四是对恶意拖欠贷款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处理。到目前止,已有1个乡镇补缴了住房公积金,2个乡镇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出《逾期贷款催收函》36份,29人偿还了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2人部分偿还了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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